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了解到:截至2011年年底,内蒙古共实施退牧还草工程面积达2.55亿亩。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以来,内蒙古天然草原得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,工程区植被状况明显好于非工程区,进一步证实退牧还草工程是恢复草原生态功能、提高草原生产力的有效途径。
今后,内蒙古还将进一步加大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力度。同时完善配套政策,提高补助标准,延长补助年限,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,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,从而推进草原保护制度的有效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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